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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扔烟头引燃楼道杂物致3人亡家属索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1日14:5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黄硕) 因业主乱扔烟头引燃楼道内堆放的杂物,致使该单元一住户在带着女儿和保姆逃下楼时,全部被烟熏死。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死者家属向朝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刘少波、物业公司和在楼道里乱放杂物的业主共索赔210余万元。而乱扔烟头引发火灾的刘少波此前已被朝阳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0年1月18日深夜,朝阳区常营乡连心园小区某楼1层楼道起火。该单元6层的住户杨先生带着三岁的女儿以及保姆高女士在逃下楼时,被浓烟熏死。

  火灾发生后,朝阳区消防支队调查认定,火灾系遗留火种酿成。当时,一楼的住户姚女士因维修厨房和厕所,将沙发、床垫、被子等物品堆在楼道。起火正是因为这些堆放在楼道内的物品被点燃。

  事发后,警方对整个单元的居民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该单元三楼住户刘少波是最后一个进入单元门的。小区监控录像显示,刘少波深夜进入小区西门时,和保安员边聊天边吸烟。

  刘少波后来向警方承认,当晚他和朋友外出吃饭夜里才回家。开楼门时嘴里还叼着烟,进入楼道后他右手拿着烟边走边吸,吸完后随手把烟头弹了出去。当时,他正走到了堆沙发的位置。他说,着火后他想到了是他扔烟头引起的,因为起火时间和他扔烟头的时间吻合,但由于害怕,就一直没敢说实话。

  去年12月,刘少波被朝阳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排除其他人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火灾的可能,能够证明刘少波随意扔掉未掐灭的烟头引发火灾。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目前杨先生父女以及高女士的家属已分别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向被以放火罪判刑的刘少波、北京常赢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杂物所有者姚女士、姚女士之子王先生等提出索赔。家属认为,姚女士将布艺沙发、被子、床等杂物堆放于楼道,对造成火灾有一定的过错;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刘少波的行为直接给他们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难以弥补的精神伤害。 J009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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